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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专学校招生政策

作者:  浏览次数:0次  时间:2018-07-05
 郑州中专学校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确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和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未经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录取分数线:

1.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设区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2.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省中招委划定。

3.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等级控制线,报省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录取办法:

1.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 2017〕4号)文件的要求,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3.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中考分数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生进校后按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办法,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4.郑州中专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1)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我省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局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各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信息须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职成处。录取信息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

(3)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录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设区市教育局职成部门注册录取,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本文来源:河南幼师学校网https://www.hnszyzs.com/
本文标题:郑州中专学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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